企业退休审核
一、申报主体
办理企业退休审核手续必须由参保单位或档案保管部门申报。在参保单位退休的人员,由参保单位负责申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由档案保管部门负责申报。
二、申报要件
1.工作业务联系卡;
2.申报单位公章;
3.《黑龙江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正常退休网上审批申报名册》(一式两份);
4.职工档案材料;
5.相关佐证材料。
三、审核程序
1.参保单位或档案保管部门填报《黑龙江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正常退休网上审核申报名册》,携带业务联系卡、单位公章、职工档案及相关佐证材料到企业退休审核窗口申报退休;
2.企业退休审核工作人员审查档案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职称等认定退休条件相关要件,打印《黑龙江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审核表》(一式两份),申报单位核对退休信息并加盖公章后,工作人员办理退休手续。
3.参保单位或档案保管部门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并发放养老金待遇。
四、办理时间
办理企业退休审核业务时间为每月1-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办理地点
办公地址:五常市服务大厅。
六、受理方式
参保单位、档案保管部门申报20人及以下退休审核的,在企业退休审核窗口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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