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办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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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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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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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 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暂停实施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2014年4月30日)。 |
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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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及各项有关标准和规定。 |
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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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批复或备案通知单; 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选择项); 5.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修改说明(选择项); 6.委托申报的,应提供委托申报证明(选择项)。 注:所报资料均用A4纸打印,并每份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
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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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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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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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料审查—现场踏查—窗口送达 |
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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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
定期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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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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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
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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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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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电话:53503112 投诉电话:53503177 |
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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