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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发布时间:2018-01-18 点击数: 记者:信息员
办理机构:
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

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暂停实施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2014年4月30日)。

办理条件:

符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及各项有关标准和规定。

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批复或备案通知单;

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选择项);

5.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修改说明(选择项);

6.委托申报的,应提供委托申报证明(选择项)。

注:所报资料均用A4纸打印,并每份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办理流程:

申请—资料审查—现场踏查—窗口送达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定期检验:

办理地点: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咨询电话:

服务电话:53503112

投诉电话:53503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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