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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

设立税务登记

发布时间:2017-10-26 点击数: 记者:行政审批中心

一、办理事项:设立税务登记

 

二、办理主体

    五常市地税

 

三、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

四、办理条件

    1.单位纳税人设立登记,适用于各类单位纳税人、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

  2.个体纳税人设立登记,适用于个体工商户。

   3.临时纳税人设立登记

 

五、申报材料

    1.填写《设立税务登记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副本及复印件;

  3.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或租赁证明);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提供);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

 

六、是否收费

 

七、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八、定期检验

  无

 

九、办理流程

前置要件齐全审批通过内网登记出证

 

十、咨询电话

    0451-55803771

 

、办理地点

五常市金山大街171号

审批服务中心地税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