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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

个体工商户、农民专用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

发布时间:2017-10-27 点击数: 记者:信息员

 一、办理事项:个体工商户、农民专用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

 

二、办理主体

    五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办理依据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四、办理条件

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

 

五、申报材料

1.全体设立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 书》;

2.全体设立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六、是否收费

 

七、办理时限

法定5个工作日

承诺5个工作日

八、期检验

 

九、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发放文书

 

十、咨询电话

045153508756

 

十一、办理地点

五常市金山大街171

审批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

 

 

十二、 表格下载

 

个体工商户、农民专用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doc
文件类型: .doc 26d4634198f2fa953b8677517cbda19e.doc (16.0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