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市人民政府欢迎您!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网上办事 >> 服务企业 >> 交通运输

交通运输

船舶

发布时间:2017-03-01 点击数: 记者:信息员

 

审批项目名称:船舶
审批要件:
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工商执照复印件)
3、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
4、主要管理人员资历证明
5、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
6、船舶国籍证书、所有权证书船检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以公司名称
7、船驾驶证(适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8、船体照片两张4寸正侧位。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批—发证
1、开业申请受理后应开具受理通知书,标明办结时限。
2、申请人按开业条件提供开业审批要件
3、按开业条件逐项审核,合格的经例会研究核发经营许可;不具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
4、核发经营许可证、营运证,所有要件归档。
办理时限:15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联系单位: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
服务电话:53503075
投诉电话:53503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