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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物渔

用水计划调整审批

发布时间:2017-10-28 点击数: 记者:信息员

一、办理事项用水计划调整审批

 

、办理主体

五常市水务局

 

、办理依据

1.《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0号)第四十条

2.《关于印发<计划用水管理办法>的通知》(水资源(2014)360号)第五条第三款

 

、办理条件

以行业用水定额核定的用水量为标准并与水资源管理机构鉴定用水协议

 

、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用水计划书

3.超定额用水协议书

 

、是否收费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定期检验

 

 

、办理流程

申报—受理—审核—批复

 

、咨询电话

0451-53503079(投诉电话:53538005)

 

、办理地点

五常市金山大街171号

审批服务中心水务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