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市人民政府欢迎您!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网上办事 >> 服务企业 >> 人力资源

人力资源

五常市人才交流中心引进人才项目

发布时间:2017-03-01 点击数: 记者:信息员

 

服务项目名称:五常市人才交流中心引进人才项目
服务项目办理要件:
政治业务素质好,工作业绩突出身体健康,在我市试用至少三个月
1、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年龄在55岁以下:
2、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年龄在45岁以下:
3、具有本科学历和中级职称,年龄在40岁以下;
4、经认定,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执业资格并从事本专业人员,获得专利在我市投入生产或持有重大项目被我市采用的人员,获得地、市政府或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三等奖的文学艺术广告人员、演职人员,以及具有其他特殊才能或特殊贡献的人员;以上规定也适用于出国留学、进修及境外、国外符合条件人员。
办理程序
申请—领表—受理—审批—调转档案
审批时限 :符合条件随时办理。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