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市人民政府欢迎您!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网上办事 >> 服务企业 >> 项目审批

项目审批

河道采沙许可

发布时间:2017-10-28 点击数: 记者:信息员

一、办理事项河道采沙许可

 

、办理主体

五常市河道管理站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第次修正)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第二十五条。

   3.《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2015年4月17日修改)第九条

 

、办理条件

    1.必须服从河道主管机关的监督检查和决定。

    2.服从防洪规划、采沙规划、确保河势稳定。

    3.禁止采沙区域不得开采

 

、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书(开采计划、品种、数量、区域、作业方式、渡汛措施)

   2.出示缴纳采沙管理费凭据

   3.签订采沙合同

   

 

 

、是否收费

     不收费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定期检验

     河道采沙许可一年一审批,一年一换证,不跨年使用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实地勘查—批准—发证

 

 

、咨询电话

     0451—53503079

 

 

、办理地点

五常市金山大街171号

审批服务中心水务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