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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市安监局

关于印发2017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安监发〔2017〕15号

发布时间:2017-12-21 点击数: 记者:唐龙兴

 

五常市2017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联合执法
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行为,推进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根据哈尔滨市《2017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及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哈尔滨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整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原则 
1、统一行动、严格执法。全市各级涉及非煤矿山的相关部门联合行动,根据各自的执法权限,依法依规开展,既要做到行为规范,程序合法,又要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提高执法效能,树立执法权威。 
2、全面排查、严格治理。将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与安监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结合起来,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认真、全面、系统地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
3、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规范安全管理内业和现场安全生产行为,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三)工作目标 
1、全面检查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各乡镇安监办要做到对辖区内的非煤矿山企业全覆盖检查;五常市安监局将对各乡镇安监办的检查情况进行50%抽查,对地下矿山、尾矿库100%检查。
2、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彻底查清各类非煤矿山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逐一登记建档,建立完善隐患台帐,落实整治责任,强化执法手段,推动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3、有效控制事故的发生。通过深入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煤矿山安全事故,确保“十一”和党的十九大期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确保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根据哈尔滨市《2017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此次非煤矿山联合执法工作由五常市安监局牵头,市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配合工作,各相关部门要选派业务熟练、敢于较真、认真负责的干部参加,确保联合执法取得实效。
三、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金属非金属矿山及尾矿库、采石场。
四、检查时间与方式
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安监部门与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市场监管局相结合,采取暗查暗访和突击检查方式进行。
 五、联合执法检查内容 
(一)共性内容:企业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是否齐全有效;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考核合格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管理机构是否设置,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安全管理部门责任清单和岗位操作清单是否制定并健全;危险性较大设备设施是否经有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是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是否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或与邻近的救援组织签订救护协议;是否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是否仍在采用国家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是否开展,是否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开展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实行闭环管理;是否存在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非法生产建设和擅自更改设计或不按设计施工的违法违规行为;停产停建企业是否落实了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并向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二)地下矿山: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出口并保持畅通;是否建立机械通风系统,局部通风管理是否安全到位;井下提升、运输、排水、供电设备设施是否安全可靠;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是否正常;井下爆破器材临时发放站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入井人员是否携带自救器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井下防治水、防中毒窒息、防火灾等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按设计对采空区进行治理。
(三)露天矿山:是否按设计采取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是否按要求采用中深孔爆破工艺;是否实行机械铲装和机械二次破碎作业;高陡边坡等安全管理措施是否按规定落实到位;存在山体垮塌等地质灾害的矿山是否采取相应安全技术措施。
(四)尾矿库:放矿和筑坝方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最小安全超高、干滩长度、浸润线埋深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尾矿库是否按规定设置了监测设施;排洪(排水)构筑物是否运行正常;坝体是否存在变形、裂缝、位移、坍塌、沼泽化、浸润线逸出等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安全大检查工作。各乡镇安监办要高度重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将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有关工作要求及时传达到企业,广泛宣传发动,确保联合执法检查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二)强化执法,严厉整治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五常市安监局要组织专家对本地区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发现一般隐患和问题,要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发现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和上限处罚等执法措施,涉及相关部门的,要及时移交处理。
(三)统筹兼顾,相互促进。要以地下矿山为重点,统筹兼顾抓好露天矿山和尾矿库的执法检查。一是要将联合执法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结合起来,通过严格执法促进露天矿山和尾矿库的安全整治,进一步巩固整顿关闭工作成果。二是要将联合执法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结合起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依法依规下达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责令停产整顿、暂扣相关证照,并及时通报公安部门停供民爆物品,并加强全过程动态监控,该挂牌督办的要挂牌督办;对隐患突出、整改不力,不服从安全监管的,要坚决提请政府依法关闭。三是要将联合执法与强化日常监管相结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按照规程规定,规范企业的开采方式,严惩“三违”行为,坚决纠正习惯性违章。四是要把联合执法行动与安全标准化建设、地下矿山“六大系统”建设、露天矿山中深孔爆破技术应用等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结合起来,切实提升企业安全技术装备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四)上下联动,确保落实。各部门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建立联合执法行动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发现执法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认真研究解决。要落实责任,强化督查督办,严格责任追究,对联合执法中需要部门联动的,各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相互协调,不得推脱和敷衍,确保联合执法行动顺利推进。 
请各乡镇安监办要分别于10月30日、11月30日、12月30日前将执法行动工作情况和总结报五常市安监局。市安全监管局将把执法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重要考核内容,联合执法行动期间因相关部门或执法人员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引发较大以上事故的,一律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