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海欣(香港性文化學會項目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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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男中學生傳來Threads(新社交平台)一則帖文,內容提到為何女人不可穿內衣出街,但男人就可以,為何有這種男女的差別對待?接著當分享到給其他人時,有另一位姊妹亦有此疑問:為何男人可以露出上身,但女人不可以露?為何女人要因為男人可能會有的性反應而要束縛自己?
在Threads的留言區也很精彩,有網民提到1930年美國沙灘男女都不可露上身,曾有四位男士因露上身而被捕,後來引發民眾抗議及連串行動,最終政府容許男士裸露上身而不犯法;非洲部落有露乳族;日本人覺得女人後頸很性感,有中學禁止女學生露後頸;中東國家要包全身;以前不可露手臂,現在已很普遍。
女人不可露乳,只是文化因素?還是有更多因素?文化因素有多重要?
男女乳房分別只在於能餵奶?媽媽餵奶,天經地義,因此露乳有理?
這個問題要分開幾方面來回應:
一)香港容許公開哺乳,但法律與文化之間有鴻溝
二)《乳房的歷史》:乳房對男人有性吸引,不只是今天的事
三)《衣著暴露——女性原罪論》:乳房對男人有性吸引,看看生物學、演化論或心理學的假設
四)當女性與性別研究女學者遇上社會學男學者:衣著自由有界限嗎?
五)衣著暴露的尺度,的確受文化影響,但文化不是不重要
六)1968年「焚燒胸罩」行動及2014年解放乳頭運動
一)香港容許公開哺乳,但法律與文化之間有鴻溝
平機會事件
香港是容許公開哺乳的,餵哺母乳權利受《家庭崗位歧視條例》及《性別歧視條例》保障。根據平機會文件:
「不少母親在餵哺母乳時曾遭到歧視或不愉快體驗。平機會認為, 哺乳媽媽應像其他顧客一樣,享有使用設施或服務的同等權利。有關權利過去可能屬於《家庭崗位歧視條例》的範疇。《性別歧視條例》於2021年6月19日起保障香港女性免因餵哺母乳而受到歧視和騷擾。該條例訂明,基於女性餵哺母乳的歧視及騷擾在多個公共生活範疇內均屬違法,例如僱傭、教育、貨品、設施或服 務的提供,以及處所的處置和管理等。」——平機會《圖書館內不可哺乳?》
曾有哺乳媽媽張太在圖書館餵奶,遭保安員阻止,結果張太向平機會投訴圖書館家庭崗位歧視,個案透過提早調停得以解決。「圖書館同意向投訴人發出道歉信,同時提醒員工圖書館餵哺母乳的指引。圖書館亦答應為前線員工和合約保安員團隊提供培訓,清楚說明在圖書範圍內容許餵哺母乳。圖書館內亦會張貼通告,說明在有需要時,哺乳的母親可向職員尋求協助。」(平機會《圖書館內不可哺乳?》)由此可見,香港保障母親餵哺母乳的權利,只是一般市民未必能接受,在法律與文化之間,存在差距。
英國與香港的文化差距
早陣子我的一名英國友人攜嬰兒回港旅遊,她問到有何注意事項、有何物品要帶,我提到有餵奶巾的話會很方便,可以隨時隨地餵奶,她才忽然醒覺英國與香港的文化差距。她提到,在英國大家都是公開餵奶的。如果可以隨時隨地公開餵奶,其實也挺方便呢。
幾個月一次攜嬰外出活動,我忘了帶餵奶巾,幸好該商場有售賣母嬰產品,我便即場購買了新的餵奶巾,在午餐時間便大派用場。
但假如當天我買不到餵奶巾,又找不到育嬰室呢?場面應該相當狼狽了。我想像,如果香港真的能做到公開餵奶而不被他人側目,應是頗方便的。
什麼時候才需要用上餵奶巾?這是視乎場景以及誰人在場而定,而我認為:
1) 如果是在生產孩子的醫院,所有產婦病房裡都沒有人用餵奶巾,都是直接餵哺的。而且醫生護士們都是女性,所以大家都很安心。
2) 如果在母嬰健康院那禁止男性進入的母乳餵哺室,也是沒有人用餵奶巾的,有時會有幾個媽媽在餵奶。曾經與萍水相逢的媽媽們交流養育孩子及餵奶的心得,也有互相幫助的時刻,場面溫馨而親密,難怪韓劇《產後調理院》這樣說:「女人的友誼是由生了孩子後開始的」。
3) 如果在室內與女性友人相聚,面對比較熟悉的朋友或會不使用餵奶巾,但如果感到不自在,還是會使用餵奶巾。
4) 如果在公開場合或有男士在場,就必定會使用餵奶巾。
對我來說,什麼時候使用餵奶巾,都是在自己方便及與他人和諧共處之間取得平衡。雖然我有權利公開餵奶,但若是會令到他人不自在,或寧願離去不與我共處,這是我想看見的場面嗎?
歐美公開餵奶的不成文的社會規範
根據《乳房的歷史》(頁318),雖然一些歐美地區容許人公開餵奶,但其實存在不成文的社會規範。就是母親公開哺乳時,必須小心遮掩不哺乳的那隻乳房,並且在餵奶後,馬上遮起乳房。隨意裸露乳房仍然被視為是低俗的行為。
有人可能會問,那歐美的天體日光浴呢?是否盡顯男女平等?《乳房的歷史》(頁319)提到,有社會學者觀察法國海灘時發現,女性上空日光浴要符合兩個先決條件:年輕(45歲以下),及乳房不能過大或下垂。而且女人上空時應當面朝下趴著,而非站直身體,也不能有惹人注目的行為。而男人只能狀似視若無睹地偷窺。這是這 20年來發展出來的遊戲規則。
二)《乳房的歷史》:乳房對男人有性吸引,不只是今天的事
年青人疑問到,男女都有乳房,為何女人乳房與男人乳房遭到差別待遇?為何因為女人乳房對男性有性吸引,就要遮掩?以前手臂及長腿都對男性有性吸引,需要遮掩,但現在已成功爭取大解放,所以乳房也應解放?
女人乳房對男性有性吸引,那應怎麼辦呢?我們應要求女人遮掩乳房,還是要求男性改變慾望,或是讓男女隨意而行?
乳房對男人有性吸引,不只是今天的事。而露乳的意義,在不同時代雖有所不同,但仍離不開對男人有性吸引力。讓我們一起回顧乳房的歷史,參考一書:瑪莉蓮‧亞隆(Marilyn Yalom)著,何穎怡譯《乳房的歷史》。北京:華齡,2001.
古希臘時期
在公元前5世紀的雅典,希臘公民的妻子都衣著端莊,古董花瓶上描繪的裸露女子是以情色能力謀生的妓女,她們即使穿著衣服,也會盡力突顯女性的圓潤身材。(頁25)
公元前4世紀,一名叫費蕊茵(Phryne)的高級妓女被告瀆神,當時是死罪,在法庭上她露出了乳房,影響了法官的判斷,最終沒有判死刑。雅典因而通過一條新法,禁止被告在庭上裸露胸部或私處,以免對法官造成影響。(頁25)
聖經的雅歌
在聖經中的《雅歌》,「乳房被比喻為雙塔、小鹿、成串的果子和葡萄,成為兩情相悅的性感象徵,勾勒出男歡女愛的解感、香味甚至味道。」(頁38)
文藝復興時期
「打從中世紀末期起,乳房的情色化便逐漸成為西方文明的標記,改變的只有理想乳房的大小、形狀與功能差異而已。」(頁61)
在文藝復興時期,乳房成為了情色的象徵,由偏重神聖哺乳的意義,移到偏重乳房的情色意義,強調乳房為男性的欲望所在。
乳房的解放象徵文藝復興的性自由,各階層女人都流行裸露身體,妓女尤其敢袒胸露乳。威尼斯政府容讓妓女在紅燈區卡斯提拉托(Castello)旁的 “乳房之橋” (Ponte delle Tette)上裸露胸部、展示肉體,以吸引來往客人。(頁70)裸胸是當時妓女的象徵。
16世紀流行小胸才是美,因此上流社會的女人會用盡方法使胸部細小一點,而母親生產後都不親自哺乳,而交由奶媽餵哺。那時,大胸給人的印象都是低下階層的奶媽、農婦,甚至女巫。(頁94)英國更是流行平胸,女王伊利沙伯一世更是穿著平胸的緊身衣,盡顯君王的威嚴。(頁97)
然而,法國、意大利、德國都繼續揭起袒胸露乳的風潮。面對當時的性文化,使傳教士十分懊惱。16世紀威尼斯的高級妓女流行將項鍊的十字架垂在裸露的雙乳中間,激怒了意大利及法國的教士。(頁74)宗教改革家路德亦大發雷霆:「女人與年輕女孩在人前人後袒胸露乳,卻沒有人懲罰或糾正她們。」(頁108)。
1686年,一份德國小冊子提醒男人注意 “年輕裸乳女性的危險,它是點燃一切魔慾的火種。”。教皇殷諾森十一世(Pope Innocent XI, 1611-1689)在位期間,直指如果女人不以不透明布料遮起胸部、肩膀與手臂,將把她們逐出教會。(頁214)
法王路易十三(1601-1643)不像父親亨利四世那麼風流,他完全無法忍受宮廷貴婦穿著低胸衣服,相當不滿女性暴露的穿著。(頁213)
「乳房被視為美麗物體,也是男性的慾望所在,看到它便神魂顛倒,解摸它便欲火焚身」(頁98)李利(John Lyly, 1554-1606)在《反愛》(A Counterlove, 1593)中說:「觸摸她的乳房,燃起慾火。」男人看到女人的乳房,便激起慾念,然後想佔有。女性的乳房是男性慾望之所在。當時對女性乳房的畫作、詩詞,大多是男詩人或男畫家,製作給男讀者的產物,女性的角度很少被記錄下來。
法國大革命至世界大戰時期
法國大革命時期的自由女神像刻意裸露乳房,以鼓舞人們的政治激情。在二戰後,法國歌手露乳高唱法國國歌。露乳象徵著自由。
雖然乳房套上了政治色彩,但仍無減它對男士的吸引力。亦正因乳房對男士有吸引力,才成為政治家及軍隊的寵兒。在海報《向七十五軍致敬》(1914年)中,為了鼓舞愛國情操,一次大戰時的法國海報將瑪麗安情色化,讓他裸身站在農炮前,不畏德軍的侵襲。象徵法國的瑪麗安,曾在海報上露乳,請求國民購買法國公債。(頁165)
英國、美國、意大利亦使用重點描繪有美麗乳房的女人,用以推銷公債。要征兵入伍參與戰爭,採用女人身體作招徠亦十分湊效。(頁169)
戰爭時,攝影師拍攝性感女郎的照片,再送到海外士兵手中,用來激勵士氣之用。女人的乳房,那種性吸引力被用來為士兵打氣。(頁173)
19世紀的船首也常繪有露乳的女士,二次大戰時繪制成機身的裸胸美女,讓飛行員有一種掌握性力量與摧毀力的感覺。(頁175)
戰後
對乳房的熱愛,一直延續到戰後,電影明星的大胸成為了全美國的熱潮。(頁177)
對商家來說,乳房是相當有用的推銷手法。只要看到乳房,男人就會購買。(頁238)曾有商家用女人的乳房來推銷單車、水果、酒,甚至旅行勝地。(頁240)女人的乳房亦充斥在明信片及雜誌封面(頁245-246),搶盡男性眼球及錢包。
三)《衣著暴露——女性原罪論》:乳房對男人有性吸引,看看生物學、演化論或心理學的假設
參考書:
黎松齡著《衣著暴露——女性原罪論》。香港:青森文化,2023.
社會學家黎松齡在《衣著暴露——女性原罪論》中,嘗試從生物學、演化論或心理學的角度,歸納出對於男人喜愛女人乳房的假設。
其中一個假設是乳房隆起是為要酷似臀部。其他靈長類動物的雌性是以臀部來吸引雄性的,但直立的人類的臀部變得不明顯,因此乳房隆起能發揮吸引雄性的作用。(頁92)
作者指其他靈長類動物有特定的發情期,而且不限只與一名雄性交配。但人類的發情期是隱藏的,因此人類與猩猩在交配策略上有所不同。對猩猩來說,牠們留意到發情中的雌性,進行交配,便大機會成功。但對人類來說,女性的發情期(排卵期)是隱藏的,因此需要改變交配策略,由與多名雌性交配,改為與一名雌性多次交配,更要留在她身邊,以此增加自己基因留傳的機會。(頁58)
其他靈長類動物的乳房只在懷孕及哺乳期時隆起,唯獨人類是自青春期起便長久隆起,起著半發情期的作用,向男性發出性信號,告訴他乳房的主人已性成熟,正值生育的旺盛期。讓男性更有意欲發生性行為。人類的性行為,有時發生在排卵期,有時不是。因此作者認為,人類的性行為與其他動物,不只是為生育,也是為夫妻間的歡愉。(頁60、118)
另一心理學的假設來自於佛洛依德的理論,就是男人自嬰兒期吸吮母親的乳房,當中所帶來的溫暖和滿足感,這些美好的回憶深深洛印在男人的腦海中。但當長大了,不能再觸摸母親的乳房,男人便對神秘的乳房產生了極大的興趣。男人長大後,十分渴望尋找那兒時的安慰。(頁99)
至於衣著暴露的問題,作者認為男人對性感女人有興趣,這是無可避免的。君子最多能控制自己的行為,但仍無法控制自己的內心。若女人進一步推進暴露的底線,而仍然期望男士不受影響、不為所動,這是不可能的。
「…..要女性遮蔽身體,皆因暴露一直被視為大逆不道,這點東西方皆然。婀娜多姿的女體,性感誘惑力之強,想必連道貌岸然的君子也難以無動於衷。男人能真正做到『坐懷不亂』,也只是他們的行為,不是心理,更不是思想!就連先哲也只管『非禮』的『勿言、勿聽、勿視、勿動』,而不管『勿思、勿念、勿想』,只因他們知道,這根本就辦不到!」(頁7)
不同衣著風格,能傳遞不同的信息。例如去面試會穿得端正,去宴會時會穿禮服或西裝,約會情人時可能打扮一下,居家時會隨意一點。「衣著暴露卻是一種性誘惑、性吸引的暗示,容易喚起男生的性興奮和性激情。」(頁168)
四)當女性與性別研究女學者遇上社會學男學者:衣著自由有界限嗎?
《乳房的歷史》作者瑪莉蓮‧亞隆是美國女性與性別研究的女學者,她在書中回顧乳房的歷史,發現乳房一直受制於男人、嬰兒、醫生、政治家、軍隊、商家、娛樂圈、媒體等等,她想問的是:「何時女人才能擁有自己乳房?何時女人才能得到身體自主權?」她在書末寫道:「或許有一天,人們對乳房的興奮偏好會淡化,就好像看膝蓋、大腿一樣。或許有一天,我們的孫女可以裸露胸部,無需擔心遭到道德批判、法律制裁或強暴。」(頁352)亞隆提到,不久之前女人才解放了雙腿:「今日,西方人不再覺得女人露出腿有何不對,我們可以進攻另一個領域了。邁入21世紀,獲得解放的乳房會繼續努力爭取,得到公開裸露的權利嗎?」
亞隆雖然認同意乳房對男性十分吸引,但她的著重點仍放在女性如何獲得權力上。她的說法,如果傳到《衣著暴露——女性原罪論》作者是社會學家黎松齡的耳中,會得到怎樣的回應呢?
黎松齡可能會覺得,這想法不切實際,因為乳房的性吸引力不會輕易消去。假如男人真的失去了對乳房的興趣,黎松齡的回應或許是:「要提防的是,屆時男人看多了,反覺平平無奇,再引不起他們的『性趣』了,那豈不更糟!」(頁179)
當然,黎是站在男女希望互相吸引的角度來說的。若遇上極端的女性主義者,可能會說:「我們不需要男人,男人可有可無。」這種女權人士沒有興趣與男性建立和平的關係,只有興趣為女性爭取無窮無盡的權益,當然不會理會男人的感受和需要。
對於男人與衣著暴露女人,黎提出了男性的觀點,他認為女人衣著暴露容易令男性接收到錯誤信息,以為那是種性邀請。但女人若只為自己開心而已,而不顧對男性造成的性挑逗,或許這對男性是一種性騷擾、「視覺騷擾」(頁160),會對男人造成傷害及不適。但在女性地位高,又強調女性身體自主權及衣著自由的地方,男人只能啞忍吞聲,男性的性衝動被緊緊拑制在法律框架下。(頁154)女人衣服暴露的程度,不斷挑戰男性的忍耐力的極限,黎認為女權提出的「我可以騷,你不可以擾」的說法極具挑釁性。
說到衣著自由,黎松齡認為沒有絕對的衣著自由
黎指出,如果暴露的尺度大到超過人們的心理範圍,以至讓人產生了不悅或排斥之感,要是到這種程度,那個人穿衣自由可說是窒礙了社會公德。性感打扮有如錢包放在枱面上,容易引起人的罪性。黎認為,任何人都沒有絕對的衣著自由,「自由」是有附帶原則的,即不損害他人利益、不損害公益、不傷害自己為前題。他認為女性穿衣,除了講求自己開心,也要顧及他人觀感。(頁156)
「夏日炎炎,女士過足了暴露癮,可男士卻受盡了委屈和折磨。走在路上,滿眼盡是白花花的酥胸和脹鼓鼓的美臀,要是多看一眼準會被罵作色狼,靠近一點會被斥責性騷擾。『性』本來就是一頭魔頭,人的定力各有不同,這跟個人素質、學歷高低無關,世上的男人還是凡夫俗子居多,我們不能要求每個都有自控的定力。」(頁163)
黎無意為性侵犯罪犯開脫,他亦不同意在性侵事件發生時,指責是受害女性衣著或行為問題(blame the victim),他認為這是對受害人造成二次傷害。(頁152)但黎仍想對現今的男女互動作一點回應。
五)衣著暴露的尺度,的確受文化影響,但文化不是不重要
「一直以來,在倫敦街頭,慣性出現不少大幅廣告,選用穿著暴露、表情誘人的女模特圖片來吸引行人,以致對男性駕駛者造成巨大的潛在危險。英國的一份調查報告顯示,有近1/4的英國司機承認,他們曾被路邊穿著暴露的模特廣告牌吸引,以致偏離車道,造成交通事故。而性感模特廣告以26%的比例,當之無愧成了公路『頭號殺手』。」(《衣著暴露——女性原罪論》頁119)
即使我們同意有「衣著暴露」這回事,但怎樣才算是「衣著暴露」?網民提到1930年美國沙灘不許男人上空,但後來容許;又提到日本視女人後頸為性感;又提到非洲部落露乳;中東國家要遮全身。看來衣著暴露的程度,各地方、各時代有所不同。
我們應衝破文化,還是順應文化?前者是自由,後者是壓迫?
如果我們只有衝破文化的自由,沒有順應文化的自由,那還算是擁有真正的自由嗎?
有宣教士到他鄉宣教,得知當地視腳裸為性感,需要遮掩,便為著福音順利傳遞的緣故,遮掩腳裸。這是沒有自由嗎?還是有自由去選擇放下自己的喜好呢?
每個人重視不同的事,有人可以選擇不斷地衝破文化,獲得更多自由,但也可以有人選擇為更崇高的理想而順應文化(持續或暫時),犧牲一點自由。
六)1968年「焚燒胸罩」行動及2014年解放乳頭運動
當提到衝破文化,解放乳房的故事,不得不提到1968年「焚燒胸罩」行動及2014年解放乳頭運動。
1968年「焚燒胸罩」行動由詩人摩根(Robin Morgan)領導的「女性解放黨」(Women’s Liberation Party)在美國小姐選美會場外抗議,呼籲拋棄束縛女性的胸罩、束腰、髮卷、假眼睫毛,譴責美國社會的性別主義、守舊主義、老年歧視及種族主義。是次行動只是將胸罩掉到垃圾桶裡,但就被記者寫成是「焚燒胸罩」。(《乳房的歷史》頁314)當年的女性拋棄胸罩象徵自由與反抗,不單拋棄胸罩,亦捨棄化妝、裙子、高跟鞋等等。除了不戴胸罩,女性亦爭取不穿上身衣。
2014年解放乳頭運動,由電影 “free the nipples” 遭禁播開始,2015年冰島學生上空抗議,facebook下架她的照片,及後觸發網絡上響應 “free the nipples” 的熱潮。“free the nipples”提倡男女平權,檢討審查制度,為何男人可以露上身,但女人不可,要被下架?看來男人享有更多自由。
世界各地女明星、網紅響應運動時,都獲得注意及流量。然而,並非所有人都認同這場運動能爭取男女平權。
網絡作家凡槿撰寫〈廣告小妹:別傻了!「解放乳頭」運動,無法解決兩性不平等〉時提到,她要「爭取的是人權,不是女權,不是只有女人才能享有的權力。男女要平權,首先我們心中要有彼此。在照顧女人的同時,也不忘為男人發聲,減輕社會加諸在男人身上無窮的壓力。」
她認為,女性上空,未必解決當下問題:「只要女性身體被不斷商品化,肉體的商業價值比男人高,我們就算得到了上空權又如何呢?最後還不是讓商人更光明正大靠著我們身體賺錢,還順便請全天下男人眼睛吃冰淇淋。」她認為,女性身體不斷被商品化,才是更迫切要解決的問題。
她認為乳頭解放運動,解放的最多是身體,而無法解決兩性不平等問題。
然而,解放身體、解放乳房及乳頭,是否真的是所有女人想追求的呢?
總結
自青春期,胸部隆起來,女孩子就開始戴胸罩。避免男性尷尬,亦避免女性因男性尷尬而感到尷尬。為了和諧共處,男性和女性都收起了自己的私處。[1]
女人可能會問,為何我要為了男性而犧牲衣著自由?這是對我的文化壓迫嗎?我們可以嘗試不以受壓迫角度看,例如母親花時間陪子女,沒有時間進修博士學位,她會否說是被子女所壓迫?還是她甘願作出的愛與犧牲?
有些女權的前設是 : 要不斷爭取自己的權益,愈多自由就愈好。極端的女權甚至認為世界不需要有男人,男人是可有可無的。這或會忽略在爭取權益時,要顧及他人的需要。愈自由真的愈好嗎?還是希望與人和諧共處呢?
[1] 除了與人相處,根據家計會網頁,配戴胸圍是「由於乳房組織受到雌激素的影響而開始發育,並呈現緊張狀態,乳房會特別敏感,只要稍加刺激,就可能有不舒適的感覺,因此配戴適當的胸圍,可以保護和支持發育中的乳房。」。參 https://www.famplan.org.hk/sexedu/zh/sexuality-education-resources/classroom-and-quiz/detail/PUB08
參考:
男中學生傳來的Threads:
https://www.threads.net/@louis0429/post/C7i8-HESfyy/?xmt=AQGzL3b6px78-6JxzPlCsV-oTsJnVQmIFhU8mYJtKmLW_A
剛剛看到有人在討論「女生穿內衣出門」這件事
他認為內衣就是內衣,本來不是拿來外穿的
我很認同,畢竟給人的觀感確實不佳
但這時又有人問了,「為什麼男性可以穿內衣(吊嘎)出門」
哇我腦袋轟一下
對欸!為什麼男生的胸部跟女生的胸部有這種差別對待,男人甚至可以在球場上袒胸露臂,女生的胸部卻被當成一種「性器官」
追根究底女生的胸部之所以被當成性器官,是因為男性認為胸部是具有性吸引力的部位吧
因此裸露胸部就會被認為「試圖引起異性的性慾」、「危險的行為」
但這也不合理啊
如果女生都覺得鎖骨是很性感的部位,那是不是以後男人都不能裸露鎖骨了?否則就是不檢點?
因此這件事似乎只是一種日積月累的風俗習慣?
但似乎全世界大部分的族群都有這種民情,如果只是風俗,又是怎麼做到如此統一的勒
姊妹分享的原文:
點解男人可以露 女人唔可以露
當然明係文化問題 其實有d地方例如韓國有時d節目 如果真係玩到男人會除上身衫其實女嘉賓都會有種尷尬同唔敢望 只係相對黎講個接受程度同女人就差非常遠
所以文化呢個位都好大爭議🤔d女權人士就會話點解要因為男人睇到會有反應所以女人就要束縛自己
平機會《圖書館內不可哺乳?》
https://www.eoc.org.hk/Upload/casebook/casebook2021_chi_19_3281.pdf
瑪莉蓮‧亞隆(Marilyn Yalom)著,何穎怡譯《乳房的歷史》。北京:華齡,2001.
黎松齡著《衣著暴露——女性原罪論》。香港:青森文化,2023.
〈廣告小妹:別傻了!「解放乳頭」運動,無法解決兩性不平等〉(作者:凡槿)
https://www.businessweekly.com.tw/focus/blog/1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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