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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

企业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发布时间:2017-10-27 点击数: 记者:信息员

 一、办理事项:企业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二、办理主体

    五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2.《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

 

四、办理条件

一、设立登记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国家试点企业集团还应符合国务院确定的试点企业集团条件。

二、变更登记

1.企业集团的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如企业集团名称、母公司名称、住所、成员单位等登记事项发生改变的;

2.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因分立、合并或者改变股权关系形成新的母公司;

3.企业集团修改章程,应当向登记机关备案。

三、注销登记

1.企业集团章程规定的终止事由出现;

2.已不符合《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3.母公司依法被注销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

 

五、申报材料

一、设立登记

.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

2.母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集团章程(母公司加盖公章);

4.集团成员申请加入集团、承认集团章程的文件;

5.母公司持有子公司的所有权或者股份的证明;

选择提交:子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子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复印件、子公司出具的股权证明。

6.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二、变更登记

(一)企业集团变更集团母公司登记: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

2.母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修改后的企业集团章程或者企业集团章程修正案(变更后母公司加盖公章);

4.变更后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关系证明;

  选择提交:子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子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复印件、子公司出具的股权证复印件。

5.变更后集团母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企业集团登记证》。

(二)企业集团变更名称登记: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

2.母公司签署《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企业集团章程或者企业集团章程修正案(母公司加盖公章);

4.《企业集团登记证》。

(三)企业集团成员变更登记: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

2.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  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新成员申请加入集团、承认集团章程的文件;

4.母公司与新加入子公司的资产关系证明(其他类型成员不需要提交);

  选择提交:子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子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复印件、子公司出具的股权证复印件。

5.新加入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6.《企业集团登记证》。

(四)企业集团母公司名称变更登记: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

2.母公司签署《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修改后的企业集团章程或者企业集团章程修正案(母公司盖章);

4.母公司的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5.母公司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企业集团母公司住所变更登记: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

2.母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 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修改后的企业集团章程或者企业集团章程修正案(母公司盖章);

  4.母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企业集团登记证》。

(六)企业集团章程备案: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章程备案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

  2.母公司签署《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修改后的企业集团章程或者企业集团章程修正案(母公司盖章);

  4.《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

三、注销登记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注销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

  2.母公司签署《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企业集团登记证》。 

六、 是否收费 

         

七、办理时限

          法定5个工作日

八、定期检验 

    承诺5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合格5个工作日核发文书

十、咨询电话

      045153508756

 

 

十一、办理地点

五常市金山大街171

审批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

十二、表格下载 

 

 

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doc
文件类型: .doc c389b00be7ee66c9c67a6608bce33f2d.doc (48.00 KB)

 

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doc
文件类型: .doc 0a1129269637f7804dd264b93acc1014.doc (49.50 KB)

 

 

 

 

 

企业集团注销登记申请书.doc
文件类型: .doc 72d564c2d4cc39af02b20df881a1976f.doc (29.5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