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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发布时间:2017-10-28 点击数: 记者:信息员

一、办理事项: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办理主体

五常市水务局

 

、办理依据

    1.《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41号)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办理条件

    1. 污水排放口的设置符合城市排水规划要求。

    2. 排放的污水符合水质标准(cj3082)有关规定。通过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直接排放的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或有关行业标准。

    3. 按规定建设相应污水处理设施。

    4. 以在排放口设置专业检测井。

    5. 在排污口安装对水量、pH、codcr进行检测的再线检测装置。

    6. 对各类施工作业临时排水有沉淀物的要

、申报材料

   1.城市排水许可申请表。

   2. 有关专用检测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口径的图纸及说明材料。

   3. 按规定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有关规定。

   4. 申请受理前一月内排水水质、水量检测报告。

   5. 提供在排污口对水量、ph、codcr、进行检测的在线检测装置的有关材料,重点企业和排水

户应当提供具备检测水量、ph、codcr、 ss、 和氨氮能力及检测制度的材料

 

、是否收费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定期检验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检测—审批—核发

 

、咨询电话

0451-53503079(投诉电话:53538005)

 

、办理地点

常市金山大街171号

审批服务中心水务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