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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市发展改革局

发布时间:2014-04-10 点击数: 记者:信息员

 一、职责调整

(一)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政务公开,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二)将原物价监督检查分局的职责划入物价监督管理局。

(三)加强宏观调控职责。重点是拟订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年度计划;搞好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投资宏观管理,调控全社会投资总规模;加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增强扩大开放条件下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能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缩小地区发展差距;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统筹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  

(四)加强市场调节价格监管职责;加强市场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监督管理职责;增加反价格垄断执法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

(二)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

(三)研究和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参与制定和调整少数由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

(四)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安排国家、省和市拨款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组织和管理重大项目稽察工作。

(五)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项目;拟定工业发展规划,推进老工业基地改造;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指导引进重大技术和成套设备的消化创新工作。组织编制与实施第三产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专项规划。

(六)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编制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工代赈计划。

(七)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提出现代物流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八)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和社会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九)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拟定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提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政策,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

(十) 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 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一)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组织实施具有超前性和有重大影响的改革项目的试点工作,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十二)拟定和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有关法规和规章,参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起草和实施。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物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按权限负责起草政府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全价格事务工作的监管、培训、复核裁定等工作。

(十四)承担全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责任。提出价格调控预期目标、措施及相应的调控对策;负责全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扶持副食品生产、救助弱势群体;按照价格管理权限,监管辖区内国家、省、市管理的商品价格;负责权限内的拟调整商品的成本监审、价格听证及核准、审批工作。

(十五)负责全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及服务价格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及服务价格标准;发放、审验《收费许可证》。

(十六)负责全价格监测和价格形势分析预测,建立和完善价格监测体系及价格应急监测预警机制;组织实施国际、国内重要商品价格监测。

(十七)负责农产品成本收益常规调查、城镇蔬菜、副食品成本收益调查、主要农产品成本收益直报调查、专项调查和成本预测等农产品成本核算工作。

(十八)负责全商品价格和收费的监督管理;以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及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

(十九)负责协调处理辖区内的价格争议。

(二十)承办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发展改革局(物价监督管理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信访信息、秘书事务、档案管理等机关日常政务,以及机关资产管理、联络接待、保卫保密、老干部管理、劳资等行政事务,组织草拟发展改革局的行政规章和综合性文件以及机关综合协调、稽查督办工作。组织拟定全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提出具有超前性和有重大影响的改革项目试点工作的方案或建议,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拟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有关法规和规章,参与有关改革的行政法规的起草和实施。

(二)综合股

拟定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汇总编制全经济社会发展的年度计划及中长期规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安排和建议;研究综合性产业政策综合分析全宏观经济形势,搞好全经济和社会运行动态的预测,及时提出并起草分析报告、建议;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负责管权限内的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审批及重大项目稽查工作;研究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战略,负责外资项目审批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编制老少边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以工代赈计划及项目实施工作。研究社会事业发展的战略和目标,编报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电视、人口、旅游、民政等方面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负责全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宏观协调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整理、呈报社会事业项目计划;提出经济和社会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与实施第三产业发展的专项规划。做好大项目谋划和推进工作。协调各部门积极谋划大项目,协助企业做好项目立项审批工作。积极推进大项目开工建设,将项目进展情况上报市大项目办。

(三)经济发展股

负责编报全工业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工作;对企业实行宏观指导,规范企业行为规则;研究落实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指导和协调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改组;负责工业项目的整理、上报,推进老工业基地改造;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指导引进重大技术和成套设备的消化创新工作;协调解决工业企业生产中的问题和困难,上报需国家审批和投资支持的工业项目。负责编报全农业和农村经济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工作;调查研究提出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负责全农业、林业、畜牧、水产、水利、农机、气象等农口项目的整理、上报;参与研究制定农业重大项目的提出和主要农副产品的各类市场规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参与确定农业产业化规划工作;负责全农业及农村结构调整、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工作,并定期提出目标、思路及对策;编制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的调整。

(四)物价检查所

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开展价格诚信、三级网络、价格服务进万家、价格监督检查宣传等工作;开展反价格垄断、价格欺诈、明码标价、价格波动时价格执行情况;负责办理价格举报、价格调研、政务公开工作。

(五)业务股

负责价格形势分析预测,建立价格应急预测预警预案;负责全价格(收费)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工作;负责组织价格(收费)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查、测算、审验、协调、申报等工作;办理和审验《收费许可证》;负责协调处理经营性收费发生的争议;清理整顿不合费收费。

(六)价格认证中心

依据国家和省价格鉴定、价格认定等事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开展价格事务认证工作;对涉案物品进行价格鉴定;根据价格管理权限,制定调定价方案;负责国家及省、市下达的农产品专项、常规、直报调查和预测工作;负责副食品及主要粮食价格实行监测,对市场价格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分析并制定应对措施。负责全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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